
沟帮子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镇市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北镇市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市今年的任务指标,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和半年双过半,进一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我市经济健康运行高质量发展,全面摸清我市税源底数、税源结构以及税收变化情况,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税源清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市范围内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缴费义务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清查,全面了解我市税源状况,掌握税源结构和分布情况,摸清我市税源底数;全面掌握我市纳税人信息;全面贯彻国家减税降费工作,实现税费应收尽收;全面开展税法宣传,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送法下乡,辅导入户,培养壮大我市企业,进一步规范经济运行,增强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
税源清查工作由市政府组织领导,市税务局负责具体实施,市纪委监委、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农场、街道)做好配合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三)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的原则。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税源清查工作,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有据可查,有序推进,确保实效。
(四)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
税源清查登记的数据及资料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三、主要工作
(一)根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清查前后的相关信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注册登记信息及依法查处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承担纳税和缴费义务。
(二)按照财政体制划分,核定纳税人纳税缴费级次。
(三)对重点行业和税源企业进行监控。
(四)调查核实重点税源企业,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及前期市委、市政府组织拉练调研企业的筹建、开工、生产情况和热点税种计税依据,摸清涉税的实际情况和全年预期。
(五)理清欠税情况,包括新欠,陈欠,呆账,死账的清查。
(六)全力组织征缴入库。
(七)形成本次税源清查专项行动的相关资料,形成有价值的档案数据,以备以后延用。
(八)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立即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九)形成此次税源清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
四、职责分工
税源清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实施,各部门、各乡镇(农场、街道)要从大局出发相互配合,确保税源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核准提供域内、域外2016-2019年项目信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时限:3月6日前将相关信息报至北镇市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准提供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企业情况及项目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时限:3月6日前将相关信息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准提供纳税人和缴费人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限:3月6日前将相关信息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核准提供相关信息,协助税务部门核实有关涉税信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时限:3月6日前将相关信息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核准提供保险缴费征收信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时限:3月6日前将相关信息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按现有财政体制规定,合理划分税费收入范围和入库级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时限:3月6日前将材料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负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财政非税收入的清查和收缴。(责任单位:市财政服务中心,时限:3月6日前将材料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做好专项行动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辖区内涉税信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税法宣传、税源清查工作,并抽调人员给予协助。〔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街道),时限:3月6日前将材料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梳理纳税企业信息,摸清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和缴费人有关情况,掌握我市纳税人的税源和管理状况;开展涉税信息交换,做好清查、审查、认定和统计分析工作,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及定额调整工作;认真清查欠税,及时征缴入库,调整档案数据,依法处理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做到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市税务局,时限:4月30日前完成)
(十)核实相关举报案件,对违法违纪公职人员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十一)负责对涉税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十二)建立作风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五、工作步骤
本次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月25日)
2月25日召开工作大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印发《北镇市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税务局与各乡镇(农场、街道)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在市纪委监委设立举报电话:6622125。在各税收窗口设立举报电话告知牌,明确举报内容。
(二)税源清查阶段(4月30日前)
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税源清查工作。边查边改,摸清底数,及时征缴入库。
(三)总结整改阶段(7月15日前)
税务部门认真分析纳税人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对排查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查成效,并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文字材料报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加强联系与沟通,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二)尽职尽责,搞好清查。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及工作人员,指定一名主管副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协调,上报材料。各相关部门要选派本单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到税源清查工作中来,力争圆满完成清查任务。
(三)严格程序,恪守纪律。参加清查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对企业提供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要严格按照要求程序检查,确保清查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良好形象。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北镇市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北镇市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 畅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傅仲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蒋 斌 沟帮子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胡 斌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姚 雷 沟帮子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茅 震 市税务局局长
何 平 市财政局局长
吴太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跃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小东 市住建局局长
何振成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 伟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郝志辉 市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飞 市公安局正科级干部
傅兴军 市检察院副书记、副检察长
齐 明 市法院副院长
张 驰 大市镇镇长
陈秋月 正安镇镇长
岳春朋 富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云飞 北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博阳 广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特色小镇管委会主任
赵 谦 沟帮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沙子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守仁 罗罗堡镇镇长
王大悦 鲍家乡乡长
赵 东 常兴店镇镇长
闾阳镇镇长
张 聪 廖屯镇镇长
张怀宇 大屯乡乡长
蒋 科 中安镇镇长
张德龙 高山子镇镇长
李鹏飞 柳家乡乡长
刘海波 吴家镇镇长
赵凤桐 青堆子镇镇长
巴凤岩 赵屯镇镇长
李铁仁 新立农场场长
北镇市税收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税务局局长茅震兼任,电话:6626398。
文件解读:北镇市税源清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